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项目 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3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处理内容:转移、处置实验室废液(危废编号HW49 900-047-49)、实验室废容器(危废编号HW49 900-041-49)、实验室废物(危废编号HW49 900-999-49)共计0.3吨;负责完成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上的申报登记、废物转移、管理计划、网上备案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验室废物处理完为止,合同期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时间依法缴纳税收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料(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注:报价文件一份,装订成册,供应商递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时间依法缴纳税收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证件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如是授权代理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报价函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和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方式:密封快递、邮寄或现场递交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3日08时30分至202010291000

3、递交截止时间:202010291000

4、开标时间:202010291000

5、开标地点:中山市南区恒海花园恒业街4号(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

2、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询价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3、询价中标原则:符合采购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4、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不承担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询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896620      传真:0760-88918306

 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1022

上网询价(实验室废物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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