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Z-ZS-2021039

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8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 原用户需求书(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中的“设备免费保修期至少为一年”,更正为:设备免费保修期至少为二年

2. 原用户需求书(四)付款方式中的“(1)项目在完成供货调试并通过验收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的95%;(2)质保期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的100%。”,更正为:(1)项目在完成供货调试并通过验收的6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剩余合同价的50%第二年支付完毕。

3. 原合同书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中的“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更正为: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原合同书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中的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更正为: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819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因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作延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路1

联系方式:0760-28218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

联系方式:0760-88384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采购人)、何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60-282186620760-88384806

 

采购人:中山市板芙医院

发布人: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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