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Z-ZS-2021039
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8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 原用户需求书(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中的“设备免费保修期至少为一年”,更正为:设备免费保修期至少为二年。
2. 原用户需求书(四)付款方式中的“(1)项目在完成供货调试并通过验收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的95%;(2)质保期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合同价的100%。”,更正为:(1)项目在完成供货调试并通过验收的6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剩余合同价的50%第二年支付完毕。
3. 原合同书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中的“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更正为: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原合同书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中的“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更正为: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因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作延期。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地方,以此公告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板芙医院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路1号
联系方式:0760-28218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
联系方式:0760-88384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采购人)、何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60-28218662、0760-88384806
采购人:中山市板芙医院
发布人: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