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采购多功能城市消防主战车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Z-ZS-202205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采购多功能城市消防主战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11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一)采购需求中的原“付款方式”修改为以下内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65%,车辆送达目的地完成交货、调试、验收以及上牌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

3期:支付比例5%,车辆交付并通过验收满2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尾款)

 

(二)采购需求中的原“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修改为以下内容:
1.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要求外,整车的质量保修期不低于2年,其他随车装备的质量保修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国家三包政策(包修、包换、包退),以及包维护保养服务,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但只收取零配件费。 
3.终身维修,维修响应时间在接到维修要求后10分钟内电话响应,电话不能解决的需在12小时内由中标人安排技术人员或厂家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安排技术人员或厂家到用户设备使用现场维修,质保期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3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5.投标文件中列出主要零部件名称、产地、保修期外更换的价格,及各种耗材的价格。质保期满后,零部件和耗材等应按投标文件所列价格或参照市场价格合理浮动后执行。 
6.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7.相关使用和维护资料要求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三)删除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中的“质保措施 (6.0)”内容,具体删除内容如下:

质保措施 (6.0)

在满足采购需求中的质保期要求情况下,每延长1年质保期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应提供质保期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四)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中的原“售后服务  (10.0)”内容修改为以下内容:

售后服务  (16.0),(等次分值选择:0.0;1.0;6.0;11.0;16.0;

就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如售后服务的便利性、售后服务能力、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全面、便利性强、服务能力优、响应及时,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16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全面、便利性较强、服务能力较优、响应较及时,较满足采购需求,得11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一般、便利性一般、服务能力一般、响应时间一般,一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4.整体内容较差,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1117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39

联系方式:13822773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

联系方式:0760-88384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松、练意玲

  话:0760-88384808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21117

上一条:中山市南朗医院非接触式眼压计和自动电脑验光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条: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采购多功能城市消防主战车项目招标公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