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Z-ZS-2024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南朗分局消杀药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
更正原因: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点内容更正为: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原磋商文件中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内容更正为: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2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
4 |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中不得有限制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5 | 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南朗分局
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美景大道44号
联系人:许伟拓
联系电话:0760-85211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
联系人:何松、练意玲
联系电话:0760-88384806
电子邮箱:truzemzs@163.com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6月6日
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